国外药店经营模式
目前,全球药店经营模式大致可划分为两派: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多元化经营以及以德国和瑞典为代表的专业化经营。目前,东南亚地区(包括中国在内)普遍在学习美国、日本的那一套做法,有人认为,当消费者的心理走向成熟之后,专业化服务的需求就会越来越迫切。那么,作为中国药店的经营者是不是应该从现在开始,提前做好准备,确定自己的定位?
德国:独立的药店与统一的药价可确保药店提供专业服务。在德国,药店不允许连锁经营,不允许开设分支机构,也不允许与医院或诊所联合,其主要目的是防止形成医药联盟或者药品经营垄断,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威胁。而且,德国药品价格全国统一,既不能私自提高也不能私自降低。药店之间的竞争只在专业服务方面展开。同时,药店经营者不可能在扩大药店经营规模、药品进销等商业行为上花费过多精力,而可以专心钻研专业技术,提供药学服务,从另一角度保证了消费者的利益。
瑞典:所有药店均由独家国有公司统一经营,职能只是提供专业化服务。在瑞典,全国只有一家医药公司,叫“瑞典国家大药房”,瑞典所有的药店门店都归于同一个经营者——国家。表面上看来,在这种经营模式下,药店无法引入竞争机制,无法通过竞争提高药店的营业额,但是,瑞典是一个福利程度较高的国家,整个国家的氛围并不要求药店提高获利能力,药店的职能只是体现在专业服务这个单一层面上,也就是说,赚不赚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提供服务。
美国:普遍推行多元化经营,但多元化建立在专业化基础之上。到过美国药店访问的人,大都会惊异于其商品的琳琅满目。但是,美国药店的多元化经营是建立在专业化水平很高的基础上的。美国药店有关准入原则规定:每家药店都必须配备注册药剂师,所售出的处方药品只有在注册药剂师在场并亲自复核和签发以后才能交到客户手中。美国开设药房的程序及审批办法决定了注册药剂师的地位及作用。注册药剂师在药房内的职责主要是管理处方药,发现有疑问的处方,药剂师必须与医生取得联系。除对医生处方进行审核外,注册药剂师还要对新老患者进行询问登记和跟踪服务。基于美国药店以上专业服务,美国人对药剂师的信任度甚至超过了医生。